8月4日,26岁内蒙古籍女游客在青岛崂山区海之恋公园独自拍照时遭遇一名中年男子搭讪。该男子询问她相机品牌和价格,女方礼貌表示希望不被打扰。简单拒绝后,男子情绪失控,开始对她高声辱骂并围堵,持续约5到6分钟,期间还逼迫她下跪,并在现场拨打110要求“评理”。
事发后流出的长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与愤慨。民警到场时,最初未作笔录或处罚,而是以该男子“存在精神方面问题”为由劝女方不要过度计较。这一处置方式遭到公众强烈质疑,受害人随后在社交平台维权的视频曾被下架或限流,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相关账号也关闭评论,进一步激化舆论。
此外,有媒体和当事人反映,涉事男子事后用新账号向该女子发送威胁性留言,称“当时就该打你”。公众认为将“有精神问题”作为解释或免责理由不可接受,要求公开精神鉴定与办案流程,或依法追究责任。
在舆论压力下,青岛警方于8月20日发布通报称已受理立案调查,违法行为人已到案,后续将根据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公众普遍强调,精神状况不能成为免于法律责任的通行证,应根据证据依法办案。
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可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事件仍在调查中,社会对公权力迅速公正处置、对受害人权益保护及透明公开的办案流程保持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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